桃園八德市有兩戶已經住了20多年的鄰居,因養雞鬧得水火不容,各自劃定雞的活動地盤,最近更因為其中一家的雞越界,被鄰居用大剪刀敲打雞腳,而雞主人王先生為了救雞,與鄰居大打出手,雙方還因此告上法庭。
兩家相隔不到30公尺,作了20多年的老鄰居,竟然為了雞鬧上法庭。家住八德茄冬里的陳太太氣憤的說,由於雞的界限問題,早就和鄰居王先生鬧得不愉快。去年,兩家又劃定養雞的地盤,不過王先生的雞越界闖入陳家地盤吃飼料,陳太太拿了大剪刀敲打雞時被飼主陳先生發現,兩人因此拳腳相向。
對於兩鄰居為了雞越界,吵得不可開交,里長伯說,其實兩家的恩怨全是因為,陳太太不滿身為水塔管理人的王先生,把水塔用地佔為己有。里長:「王先生是水塔管理人,陳太指控霸佔水塔。」王先生:「他有建築物使用的權利,主結構整修是方便管理。」
為了廢棄水塔用地的使用權,老鄰居長年嫌隙,如今又為了雞越界吃飼料,卻引發兩家爭鬥互毆,審理法官說,為了雞越界告上法庭,兩方寧可留下傷害前科,執意要控訴到底,還是頭一遭碰上這樣的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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