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吳春樺、何素月夫妻,因為太太不孕,為了借腹生子,兩夫妻竟然三度對年僅13歲女童性侵害,導致女童懷孕生子,經女童家屬發現,提出告訴,何素月被判刑8年6個月,而吳春樺部份則具體求刑10年。 檢方調查,吳春樺與妻子何素月結婚多年,無法生育,87年間鄰居友人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女兒,常到吳春樺家中玩耍,與他們夫妻熟識,於是萌生借腹生子的念頭。 起訴書指出,88年間,吳春樺夫婦聯手三次性侵害女童得逞,並於89年間七月產下一子,懷孕期間,吳春樺夫婦帶著女童到處躲藏,直到少女產子後才釋回,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 目前女童及所生的男嬰已由社工人員妥善安置,雖然少女的協助已告一段落,不過社工員仍將後續追縱,讓少女的生活能不受外界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