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隊劫囚 高院法官斥員警無紀律

  • 最後更新時間:2003.07.01 10:02

轟動一時的台北市少年隊劫囚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陳福祥跟一審一樣,判刑4年4個月,不過法官也罕見的重話怒批警方紀律散漫,才會發生這起劫囚案。</p>

台北高等法院少年隊劫囚案二審宣判時,法官突然重話,痛斥台北市警方在看管陳福祥時,紀律鬆散、近乎怠惰,才讓陳福祥的同黨在少年隊中隨意走動,而整起劫囚案的策劃,就是在少年隊辦公室裡完成,警方雖然沒有縱囚,但紀律的問題應該要檢討。

今天二審宣判,陳福祥和張家瑞等嫌犯都維持一審判決,2年2個月到4年10個月不等的徒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