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月領期間過世!家屬還能拿「2筆錢」 15.2萬差額一次領回

領取老年年金期間身故,遺屬可選擇請領遺屬年金或老年給付差額。(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勞保退休金分為按月領取的老年年金,以及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不少勞工會擔心,若選擇月領在領取沒多久後不幸離世,辛苦工作一輩子的退休金是否就此充公?事實上,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身故,符合資格的遺屬可請領遺屬年金,也可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取的年金總額後,請領剩餘差額。
勞保年資32年 一次領最多45個月
勞保局過去曾分享案例,簡先生勞保年資32年,年滿60歲退休。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多可領取45個月的老年給付。假設簡先生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一次請領金額為206萬1000元(4萬5800元×45個月=206萬1000元)。若改選老年年金,依32年年資、每年給付率1.55%計算,每月可領取2萬2717元(4萬5800元×32年×1.55%=2萬2717元)。
領取老年年金期間身故!遺屬符合資格可請領年金
至於領取年金期間不幸身故,遺屬是否還能繼續領取?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之1規定,被保險人退保後,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符合規定的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不過,若被保險人在勞保年金施行前已有保險年資,且符合第58條第2項所定條件,遺屬除了可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也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取的年金總額後,領取剩餘差額。
領7年後身故 家屬可領15.2萬差額
以簡先生為例,假設他領取老年年金7年後不幸身故,期間每月領取2萬2717元,7年累計已領取190萬8228元。若遺屬符合請領資格,可選擇請領遺屬年金,給付金額為原領老年年金的50%,約每月1萬1359元;若不選擇遺屬年金,也可依規定一次請領差額,原本可領取的總額206萬1000元,扣除已領取的190萬8228元後,遺屬還可請領15萬27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