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區一對黃姓夫妻兩年前涉嫌凌虐家中僱用的印尼外勞,不但強迫外勞喝馬桶水,還聯手對她性侵害,由於手段惡劣,新竹地方法院分別將黃姓夫婦兩人判處10年及8年6個月徒刑。
因為虐待性侵外勞,黃姓夫婦兩人分別被地院判處10年及8年6個月重刑,黃太太大喊冤枉。黃太太說,兩年多錢雇用印尼外勞,外勞不但將小孩的衣服剪破撕爛,還偷她的鑽戒,衣服更藏針頭故意扎人,讓她覺得當初雇用外勞是一項錯誤的決定。被告黃太太﹕「她在我們這裡十個月,如果我們有虐待她,她還會胖8公斤嗎?都有照片為證。」
但外勞指控黃姓夫婦逼她喝馬桶水,睡在陽台上,還要跪著吃飯,動不動就用扣薪水當作懲罰,外勞曾經一個月只領到兩塊錢的薪資,雇主夫婦甚至聯手對她性侵害,直到她向仲介公司求助,案子才爆發。被告黃太太:「她真的是一個不定時炸彈,有時候我在那邊煮開水,她就在旁邊放塑膠袋,好幾次都是我即時發現,要不然這房子怎麼燒起來也不知道。」
雖然被告極力的反駁澄清,但法院判決書上清清楚楚寫著,外勞身上及手背多處有明顯的瘀傷,而法官的主要判決理由,還有兩名被告與外勞的測謊結果。當時法官問到外勞是否遭到黃姓被告性侵害,及黃姓婦人是否在場觀看時,外勞測謊結果顯
示沒有說謊,但兩名被告卻出現明顯情緒反應,被認定隱瞞實情。
法官認為外勞處女膜的確有裂傷,而且在陳述時,表情誠懇,認為黃姓夫婦惡性重大,將兩人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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