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注意!光復節連假上班 勞工局曝補假、薪水這樣算

光復節連假出勤,台中勞工局補假、薪水計算方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光復節(10月25日)將至,今年適逢星期日,勞工該怎麼放假、出勤薪水又該怎麼算?台中市勞工局提醒,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光復節屬於國定假日,若遇到勞工原本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另行安排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若國定假日原為工作日,經勞工同意出勤,雇主則應加發一日工資。
光復節遇例假、休息日 雇主應另行補假
台中市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光復節為應放假日,若10月25日適逢勞工的法定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依規定於其他工作日給予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且補假日的性質仍屬國定假日。
依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今年10月26日(星期一)補放光復節假,形成10月24日至26日的3天連假。不過,民間事業單位若要比照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出勤安排,須採行「8週彈性工時」,有工會者應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者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才能依法調整。
國定假日出勤怎麼算?月薪3.6萬試算
林淑媛指出,若國定假日原本就是勞工的工作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照給工資;若因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除原本約定的一日工資照給外,雇主還應額外加發一日工資,也就是俗稱的「工資加倍」。
以月薪3萬6000元、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的勞工為例,每日工資為1200元(3萬6000元除以30日)。若國定假日原為工作日,勞工經同意出勤8小時,雇主除原本的一日工資1200元外,還須再加發1200元,當日工資合計為2400元。
勞工局提醒,國定假日給假給薪、補假及彈性工時等規定,都涉及勞工休假權益,雇主應依個別勞工的排班情形及假別性質妥善安排,避免因假日出勤或工資計算不當,引發勞資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