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摸海龜慘了!2美籍遊客遭「跨海送辦」 最高恐罰30萬

  • 責任編輯:陳姿瑜
  • 發佈時間:2026.10.17 14:2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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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美國籍遊客在小琉球摸海龜遭通報,海巡人員將2人帶回調查。(示意圖/讀者提供)

2名美國籍遊客在小琉球摸海龜遭通報,海巡人員將2人帶回調查。(示意圖/讀者提供)

2名美國籍遊客15日在小琉球摸海龜遭民眾錄影通報,海巡人員獲報趕往現場帶回2人,當天晚間專案跨海押解回台灣本島,依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解送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5日海巡接獲民眾報案,有外籍遊客疑在小琉球景點花瓶岩沙灘違法摸保育類海龜。

第五岸巡隊說,小琉球漁港安檢所獲報,執勤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經與報案民眾會合及比對蒐證影像,確認2名外籍遊客身形及特徵與影像完全吻合,隨即出示事證並告知涉違反野保法,依法帶美籍石姓男子及李姓女子回安檢所查驗身分與製作詢問筆錄。

第五岸巡隊表示,經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確認,遭觸摸品種為綠蠵龜,全案經完成事證彙整後,由巡邏艇接駁押解人犯回台灣本島,當天晚間抵達屏檢報到。

第五岸巡隊說,小琉球海域生態資源珍貴,海龜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保法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50萬元罰金。

小琉球9月1名德國籍遊客摸海龜遭法辦,第五岸巡隊呼籲遊客,於岸際或海域從事親水遊憩時,務必遵守「不觸摸、不踩踏、不餵食、不驚擾」原則,保持友善距離;發現違法破壞生態行為,可撥海巡「118」報案專線通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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