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外送員送錯餐!顧客「拒還吃掉」他慘賠1300元 怒控平台不公

  • 記者:陳佳彤|攝影:劉醇唯|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10.15 17: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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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外送員日前將兩名顧客的餐點搞混送錯。(圖/TVBS)

台北一名外送員日前將兩名顧客的餐點搞混送錯。(圖/TVBS)

台北一名外送員日前將兩名顧客的餐點搞混送錯,其中一名顧客卻拒絕歸還餐點,導致另一方無法取得訂購的食物,並向即時貨運平台索賠1300元。外送員對於平台要求他賠償並傳出永久停權的處理方式感到不滿,貨運平台則回應係依既定爭議處理流程辦理,並強調合作關係持續中。

當事外送員吳先生表示,他感到非常失望和憤怒,認為外送員是幫平台賺錢的人,一旦發生爭執,平台至少應該有60%的程度聽取外送員的說法,了解實際狀況,而非一味偏袒平台用戶。

事件經過為吳先生日前不慎將外送平台南京東路A小姐的餐點,與即時貨運平台三重B小姐的餐點搞混送錯。當天吳先生一發現錯誤,立刻騎車前往A小姐的社區大樓,將原本的餐點送還,同時希望能拿回送錯的餐點。然而A小姐既沒有將東西退還,也沒有領回自己的餐點,吳先生對此表示無法理解和接受,質疑對方拿到別人的東西,竟然還把別人的東西吃掉。

另一方沒有拿到餐點的B小姐,向貨運平台索賠1300元。吳先生表示,他第一時間將定位紀錄和對話證據提供給兩大平台的客服,證明自己並未侵占或弄丟餐點,強調是A小姐拒絕歸還餐點。但他不滿貨運平台卻要強制扣款1300元並永久停權。吳先生指出,他有請外送平台聯絡該名小姐將東西退還,也有寫信給平台客服,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回應。

對此,貨運平台回應並非冷處理,而是依既定的爭議處理流程與司機合作規範辦理,也強調並未永久停權,目前合作關係持續中。外送平台則回應,建議外送合作夥伴尋求警方協助,平台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律師余韋德表示,如果該名顧客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餐點,仍執意吃掉,則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占罪,但實際狀況還是要依個案判斷。余韋德強調,無庸置疑的是一定會構成民法不當得利,因此顧客必須負返還餐點價值的義務。提醒顧客如果拿到別人的餐點,可別直接吃下肚,以免觸法,也造成外送員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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