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沒了!綠燈亮了通行「未注意1事」遭罰 一堆駕駛中招

綠燈亮了通行「未注意1事」小心罰1800。(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看到綠燈不一定能走!駕駛僅依燈色行駛,未留意箭頭方向或車道標線,就容易違規,前三大違規類型包括闖紅燈、紅燈右轉,以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警方指出,正確辨識燈號形狀與指示方向才是避免違規的關鍵,違反相關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高雄警方統計,2026年1至9月,科技執法於多時相號誌路口取締高達4萬9220件交通違規。違規前三名分別為闖紅燈、紅燈右轉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警方研判,第三類違規多與駕駛占用轉彎專用道卻直行,或誤判燈號有關。
綠燈亮了通行「未注意1事」小心罰1800
近日有汽車駕駛於路口遇見機車騎士停等左轉,雖圓形綠燈已亮起,騎士仍未前進。汽車駕駛按喇叭提醒,引發雙方爭執。此事反映「圓形綠燈能否左轉」成為駕駛常見疑問。警方說明,圓形綠燈在無其他禁止或指示下,可直行、左轉、右轉,但左轉時需禮讓對向車輛。
部分駕駛見綠燈即通行,未注意燈號形狀。例如,未遵循直走箭頭號誌直接左轉,容易遭科技執法取締。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通過多時相號誌路口時,關鍵在於辨識燈號形狀及指示方向,而非僅看燈色或計算號誌數量。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圓形綠燈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止時,代表車輛可直行、左轉或右轉。左轉時須先禮讓對向車輛,不可搶行。若路口亮起箭頭綠燈,車輛僅能依箭頭方向行駛。違反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可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