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下藥FM2稱開玩笑 衛福部將發文要求實地查核、最重廢證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9.05 17:2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5 17:26
警方29日前往藥局搜索,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圖/TVBS)

警方29日前往藥局搜索,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圖/TVBS)

新北市淡水區發生藥師在女大生助理的水壺投放疑似FM2藥物,導致她飲用返家出現「斷片」及昏迷症狀。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衛福部表示7日將發文給新北衛生局用最快的速度安排對該藥師執業的藥局進行實地查核。

藥師下藥FM2 衛福部7日將發文給新北衛生局

警方8月29日到藥局搜索,陳姓藥師到案後,向警方辯稱是「投放過期藥物」,只是在測試藥效,而該藥品為第三級管制藥品,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衛福部星期一將發文給新北市衛生局,了解藥師是否有問題,也要去現場實地查核,同時也要釐清藥師是否有違反《藥事法》以及違反藥事倫理的行為。藥師本人的行為也會請新北衛生局盡快召開藥師懲戒委員會,依據《藥師法》第21條之一,最重可以廢止他的藥師證書。

劉玉菁也說,以淡水藥師的案子來看,算是有心人士利用藥師身分,加上剛好有FM2藥物來做個人犯罪行為,屬個人行為問題。相信進到偵查時,檢察官再了解相關資料,就不會只單純採信個人意見,法官也一定會根據所有收集到的資料做綜合判斷。

違反四大法規 最重廢證

淡水藥師下藥行為,目前涉及違反《藥師法》、《藥事法》、《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以及《毒品危害條例》等4大法規,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說「如果這個事情是確切的,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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