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鑽漏洞?業者拆大陸重機「輸台組裝」 經部會同海關查扣

  • 責任編輯陳姿瑜
  • 發佈時間:2026.08.11 21:3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1 21:34
有業者疑規避輸入管理規定,分批輸入中國大陸重型機車零組件。(圖/AI 生成)

有業者疑規避輸入管理規定,分批輸入中國大陸重型機車零組件。(圖/AI 生成)

業者透過社群媒體展示將中國大陸重型機車拆解為零組件、分批輸入台灣後再組裝成車,疑規避輸入管理規定。經濟部今天表示,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成立聯合查緝小組,前往新北市涉案營業場所查緝,海關並當場扣押涉案車輛,後續將依法調查及裁處。

經濟部透過新聞稿表示,聯合查緝小組已於8月7日及今天前往新北市涉案營業場所執行查緝。今天查獲的重型機車,依據業者提供的進口報單資訊,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當場扣押涉案車輛,後續將進一步調查。

經濟部表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規定,中國大陸製重型機車整車及引擎均屬不得輸入項目,未經許可不得輸入台灣。本案涉案業者疑似透過拆解機車零組件後分批輸入,再於國內組裝成車方式,規避現行輸入管理規定。

經濟部表示,海關完成調查後,將把違規事證移送經濟部議處。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5項規定,經濟部將視違規情節,對違規行為人處停止2個月以上、1年以下輸入貨品,或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等行政處分,以維護貿易秩序。

除涉及輸入管理規定外,經濟部表示,若涉案車輛未經檢測審驗合格或未依法領用牌照即行駛道路,也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依規定,未領用牌照行駛道路者,可對車主處以罰鍰並沒入車輛;若懸掛偽造、變造號牌或使用他車號牌,也可依法沒入車輛。

經濟部指出,若業者以常態化方式在國內組裝中國大陸製重型機車,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須事先申請許可,且不得妨害國家安全及經濟發展。考量國內重型機車產業發展已趨成熟,相關產品供應充足,若引進中國大陸重型機車生產技術或組裝模式,恐衝擊國內產業及市場秩序,因此不會核發相關許可。

經濟部強調,政府對中國大陸物品輸入管理及邊境查緝採取嚴格把關立場,任何企圖透過拆解、分批運輸及組裝成車等方式規避法令管制的行為,都將依法查辦。未來將持續結合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加強跨部會情資共享、聯合查緝及市場稽查,防堵違規輸入案件。

經濟部呼籲,業者應確實遵守輸入管理及交通安全相關法規,切勿心存僥倖規避法令;民眾購車時,也應留意車輛來源、合法進口證明及領牌情形,共同維護公平交易秩序、產業發展及道路交通安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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