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市求職補助!租屋津貼5千元領12個月 搬家3萬元

  • 記者王馨儀
  • 發佈時間:2026.08.0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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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就業津貼面試每次可領500元。(圖/TVBS)

失業勞工跨區求職或到外地工作,其實可申請多項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跨域就業津貼,提供求職交通、異地通勤、搬遷及租屋補助,其中跨區面試每次可領500元,特殊情況最高補助1250元;異地就業後若在工作地附近租屋,每月最高可領5000元,最長補助12個月。

失業滿3個月或非自願離職可申請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曾參加就業保險,目前失業滿3個月,或屬於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可前往日常居住地附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就業服務人員將提供一對一協助,了解勞工過去的工作經驗、就業興趣及專長,再綜合評估職缺內容與工作地點,協助媒合適合的工作。

跨區面試每次補助500元

若住家附近暫時沒有合適職缺,失業勞工願意跨區找工作,經就業服務人員推介至距離日常居住地30公里以上的地點面試,即可申請求職交通補助金。

每人每次可獲補助500元,情況特殊者最高可領1250元,每年最多申請4次,用來減輕跨區面試產生的交通費用。

異地就業滿30天 搬家最高補助3萬元

失業勞工經推介後順利就業,且工作地點距離原居住地30公里以上,實際工作滿30天後,可依情況申請異地就業相關補助。

若選擇搬遷至工作地附近,搬遷費用將依實際支出核發,最高補助3萬元。

租屋每月最高5000元 最長領12個月

選擇在工作地附近租屋者,租屋補助依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的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5000元,最長可補助12個月。

若不搬遷、選擇每天往返通勤,也能依工作地點與原居住地的距離,申請每月1000元至3000元的異地就業交通補助,補助期間最長同樣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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