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歌鐵路意外發生後,遊覽車跟拖板車司機被帶回現場對質,但卻互堆責任,晚間,兩位駕駛在經過偵訊後,各以30萬元交保。
車禍賠上寶貴人命,到底誰該負責?遊覽車司機張志欽,顧不得傷口還沒處理,就急著要跟對面拖板車司機,當面對質。
張志欽強調,他行經平交道的時候,柵欄還沒放下來,燈號也沒開啟,可是就在快要完全通過時,卻被拖板車擋住去路,一急之下,他根本來不及下車按鈴或疏散學生,只有不斷揮手大喊,拖板車才稍微倒車,但是距離不夠,遊覽車尾部還是突出在鐵軌上方致命的五十公分,引發車禍。
經過現場鑑識跟一整天的偵訊,檢警初步認定,電聯車駕駛依照規定行駛,但是遊覽車和拖板車行經平交道,都沒有注意到應該注意的安全規定,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刑責,現場狹窄,設計不當的路口也是幫凶,事後家屬可以申請國賠。
拖板車司機強調,是遊覽車衝太快才來不及倒車,但經過三個小時偵訊,和現場狀況顯示,法官一致認為二人都沒有算好安全距離,也沒有相互禮讓,拖板車、遊覽車都有責任疏失,諭令二人以30萬元交保候傳。
【永續生活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