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議長帶走毒犯案,檢調單位(17日)上午召開偵查庭,約談委託議長的花蓮市代會主席黃枝成;黃枝成對於三嫌犯下的毒品交易案否認知情,不斷電話聯繫,希望逃走的三名嫌犯主動出面說明。
花蓮地檢署偵辦警方「縱放」毒品涉案人案,當中委託議長帶走人的關鍵人物花蓮市代會主席黃枝成,上午接獲檢方傳票到案說明。
身兼花蓮縣警察之友會會長的黃枝成,因為委託關切三名嫌犯,讓原本破案的警方背上縱放嫌犯的指責,黃枝成不斷以電話聯絡親友,希望三名涉案嫌犯出面。
檢方初步認定,議長並未「利用職權強行帶人」。而花蓮市代會主席黃枝成是否認涉及利用特權向警方關說,以及如何在第一時間獲知嫌犯被逮,則是檢調偵辦的重點。
檢方質疑,如果花蓮警方最初認定三嫌是被害人,依被綑綁蒙面等限制行動情節,至少涉及妨害自由或是綁架的公訴罪,即使要就醫,也應該由員警戒護陪同,是否涉及縱放人犯刑責,檢方還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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