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四部分條文 政院決定覆議針對公投法,行政院再出招,昨天行政院長游錫堃召集了公投小組成員,決定針對公投法當中部分條文,要提覆議案,其中包括了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設置,以及政府不可以辦理諮詢性公投等四大項。不過國親兩黨也早擬定反制措施,國民黨說,只要行政院提出覆議,他們就要修法限制賦予總統的防禦性公投權限。
行政院8號就要針對公投法提出覆議,根據TVBS掌握的消息,在游揆週五與行政院公投小組密商的會議中,決定要針對公投法當中的四大問題,提出部分條文的覆議案。
首先從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人民連署提案的公投事項,行政院認為是不合理的設計。而且公投法中並沒有賦予人民創制憲法的權限,行政院也覺得違反了公投法的精神。加上立法院可以發動公投,又不設限,加上政府機關辦理諮詢性公投遭到排除,行政院認為這讓立法和行政權失衡。
政院準備出招,在野黨也擬定好了反制措施。李應元:「部分覆議是最違反立法意旨,公民投票直接民權行使的精神,為什麼人民就可以做的事情,你還要組公投審議委員會,熱愛民主深化的朋友,台灣民眾,你一定很期待有實踐這樣權力的一天。」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廖風德:「如果他們要提出覆議的話,那我們國民黨這個方面,我們就考慮要提出修法,我們可以把防禦性公投第17條,我們把它修成說總統提出經過行政院院會同意以後,要由立法院同意,覆議沒有通過的話,他就要負起政治責任,就是行政院長就不可以戀棧。」
針對公投法當中規定最受爭議部分,行政院要提覆議,弭平了了民進黨內分歧的看法,也不會讓好不容易才制定的公投法,又因為覆議而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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