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控訴凌虐 警:17萬和解未報案

  • 記者賀乙舜,翁士杰,王,維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控訴遭雇主凌虐的印傭曾到醫院驗傷,院方通報勞工局後,原本打算到警局報案,不過警方表示,當時印傭和雇主在警局當場簽下和解書,並沒有報案紀錄,處理員警說,雇主答應要付17萬和解,原以為事情告個段落,沒想到印傭又跳出來指控。</p>

記者會上,這名印傭敘述著被雇主凌虐的不堪情節。這個月初,他曾到新店耕莘醫院就診,由於身上滿是被鞭打的傷痕,印傭說是被雇主毆打,院方隨即通報北縣勞工局,整起事件因而曝光,勞工局人員介入處理,印傭說要控告雇主傷害。

12月16號下午3點,印傭在勞工局人員陪同下到派出所要報案,並通知雇主到場;結果在警局溝通了2個小時,最後三人是在員警見證下,按指紋、簽名,達成和解,並沒有報案。

當時在警局,印傭表示只要做錯事,雇主會強迫她,拿皮帶鞭打自己,並沒有提到滴蠟燭等其他更殘忍的事,鄰居都認識這名印傭,但不認為有凌虐這回事。鄰居:「我想他們(雇主)一家人,人都很好。」記者:「怎麼說?是沒有凌虐這回事?」鄰居:「是啊!」記者:「有聽到任何異狀嗎?」鄰居:「沒有。」

但印傭手上和身上更多看不見的傷痕怎麼解釋,雇主有責任出面說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