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陳定南被指溢領車馬費一案,陳定南早上請幕僚到原機關將這些款項歸還,歸還的款項包括中選會的30餘萬,及陸委會的12餘萬。
法務部長陳定南,一早委託辦公室參事先到台灣銀領取兩張支票,分別是給中選會的31萬6千元,以及退給陸委會車馬費的12萬1千元,一共43萬7千元,隨即步出銀行趕往中選會,再到陸委會退還這兩筆備受在野黨爭議的款項。
並隨支票附上一封信簽,表明以後不再支領任何款項,請勿再匯入款的字眼。法務部參事張紫薇:「就這2筆,其實中選會的已經出來了,中選會的31萬6千,那陸委會還要查。」
三年多來只參加過一次中選會的法務部長陳定南,雖然說過領取兼職津貼「問心無愧」,沒去開會,不代表失職,例如有效票的認定標準,中選會也有採納。
不過他最後還是決定比照馬英九的「高標準」,一直到卸任為止,不再領取任何兼職車馬費;另外,上星期有在野黨立委質疑他身兼陸委會委員,每月召開的會議,卻都是找別人代打,領取陸委會的12萬1千元津貼,他今天也一併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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