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患有視網膜剝離的古姓男子,兩個月內連續向16家保險公司,投保7000多萬元,不到半年以從樓梯滑倒導致失明向保險公司求償不成,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認為他帶病密集投保、未盡說明義務,有詐領嫌疑,因此判他敗訴。
投保七千多萬,出了事保險公司不賠,連法院也判保戶敗訴,因為法官認為男子眼疾情況嚴重,隱瞞病情,惡意保險。桃園地方法院庭長陳世宗:「視網膜剝離情形嚴重,左眼全盲,右眼視力減低,但他投保的時候沒有把事實具體陳述。」
根據調查,這名古姓男子視網膜剝離情形嚴重,左眼全盲,只剩右眼可感光,六年前,短短兩個月,向全球、統一紐約、瑞泰等16家保險公司投保,總額度超過七千萬,投保四個月後,就以從樓梯跌倒失明,向16家公司求償,並以三家公司為一案,分別訴請保險金,除了最先被告的保險公司,判賠500萬之外,其餘全敗訴。
雖然男子不是自殘,但體檢表上只註明白內障,已治療等簡單評語,密集保險,分案求償,讓人懷疑動機。桃園地方法院庭長陳世宗:「他沒辦法提出相關證明,說他的確有跌倒,而跌倒不至於造成視力損失。」
此外,男子年薪不到50萬,但每年得付一百多萬保金,不合常理,諸多疑點,法院判男子敗訴,但男子認為已盡告知義務,也按規定體檢,不服判決,而被判敗訴的瑞泰人壽也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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