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陳純甄嗑藥 壹周刊判賠200萬
- 記者:莊志偉,彭光煦
- 發佈時間:2004.01.08 19:11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 記者:莊志偉,彭光煦
- 發佈時間:2004.01.08 19:11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2年多前,壹週刊報導撞球明星陳純甄參加狂歡派對,並且影射她可能嗑藥的消息,遭到陳純甄控告,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判決,壹週刊要賠償陳純甄200萬元。</p>
壹周刊是在90年8月間拍攝到陳純甄跟藝人阿雅、小S等人,跟男朋友在台北市一處私人住宅舉行派對,文章中還描述其中幾人神情渙散、進入幻境而搖頭不止,有嗑藥的嫌疑,結果引發陳純甄等人不滿,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認定報導不實,壹週刊除了負責人黎智英還有周安喬以外,包括總編輯裴偉跟記者等7人,一共要賠償200萬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