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方今天查獲盜用歌曲版權的電腦伴唱機,這家公司只買了100首歌版權,卻灌了1萬首歌到硬碟裡。警方說,一首歌版權以6萬塊來算,他們侵害了正版商6億元。
這些硬碟通通不准用了,因為裡面的軟體有百分之99是盜版的。警方找到的這個地方是一家電腦伴唱機公司的倉庫,裡面員工似乎還不曉得自己被僱用來幫老闆做違法的事。記者:「你是這裡的員工?」店員:「對。」記者:「你知道他們做盜版嗎?」店員:「不知道,沒有那也不是我們燒進去的,是硬碟對拷的。」
盜版伴唱機品牌叫歌立達,他們實際上只跟唱片公司買了100首歌的版權,卻暗自另外再灌了1萬首歌到硬碟裡,歌多不但比較好賣,而且還附上一本產品服務保證書,取得消費者信任以為沒問題,從中獲利了好幾億。刑事組偵七隊員洪漢周:「版權的價格大概一首歌5萬到6萬,一台就要5億到6億。」
這一次警方查扣了200台準備出貨的機子,不過要真的算用這種盜版方式經營,歌立達伴唱機成立5、6年,市面上流通的貨可能有上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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