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個三個月大的小男嬰,因為媽媽繳不出褓母費,遭褓母惡意遺棄,還丟錯丟在生父家鄰居門口,今天小孩的生母、生父,還有褓母在警局三方對質,這才知道小男嬰的母親重病缺錢,父親另有家庭,不敢認子,才會讓男嬰變成燙手山芋。
他就是生完小孩卻沒錢付褓母費,造成才三個月的兒子被丟在樓梯的任小姐,上午終於從竹南感到後埔派出所,說明自己的困境。男嬰母親任小姐:「我腎臟發炎現在又沒有工作,本身我又在吃藥,如果有善心家庭,如果要收養他,好好對待他,那樣也好,事實上我生命走到哪裡,我自己都不知道。」
又窮又病沒有罪,有罪的是收不到褓母費,惡意丟棄小嬰兒的陳姓褓母,不過在派出所,褓母說歸還時,小孩的父親都知情。孫先生(棄嬰父親)﹕「她說要抱來,我說好,妳抱來我叫警察處理!她抱來時,她打電話我都沒接到。」陳姓保姆﹕「他說謊話!」
在派出所內,還說要負起責任,但一離開警局,又說小孩不是他的,孫先生﹕「(小孩確定是你的嗎?)不是啦!不知道!」
53歲的孫姓計程車駕駛,要43歲足以當高齡產婦的任小姐,生下兒子,但麻煩的是,敢生不敢養。孫先生﹕「我另外還有一個家庭,你不要照出來,照出、我另外一個家庭就碎了。」
外遇生子,還因為擔心被現任女友罵,讓兒子變成丟錯樓的棄嬰。年過半百的孫先生和陳姓褓母,都得依教唆遺棄,和遺棄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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