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三重一名拾荒老人,指控一名綽號「阿呆」的流浪漢偷了他的三輪車,告上法院後板橋地檢署處分不起訴,這名流浪漢不服氣提出再議,為了一輛一千多塊的破舊三輪車,勞動了檢警現場採證,鄰居認為是在浪費社會資源,不過這名拾荒老人仍相當堅持提再議。
不管三輪車是誰的,這一次,拾荒人阿呆要緊緊守住它。
因為就在幾天前,一名流浪漢又跑來要回這輛三輪車,指控阿呆是偷騎走別人的三輪車,平常靠著撿破爛推車賣烤魷魚的阿呆,這下可急了,愈急愈說不清。
被告阿呆:「我的啦!我如果被拿走就沒了(記者:這輛是你的嗎?)對!對!我都裝杆子這裡一支那裡一支。」
阿呆指著他車子4個角,平常會架杆子做烤魷魚生意,阿呆已經上2次法院,三輪車到底是誰的。
鄰居:「我跟你講,這就是車子四個杆子。」鄰居:「那台車大家都知道是賣魷魚的(阿呆)這個公園,車都鎖在公園旁,他(阿呆)早上會去做生意。」鄰居:「人家這是忠厚老實人,都是去賣魷魚、載木炭、載烘爐去烤。」
鄰居都為他抱不平,但是那名流浪漢也指証歷歷,說三輪車的內胎換了3條,是新的,可以証明不是阿呆的要告到底,僅管官司從去年一直打到今年還沒結束,就為一個不到一千塊的破舊三輪車,但鄰居們也要幫阿呆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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