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不讓行人要罰,當低頭族也會受罰!高雄市警方上午進行交通大執法,針對駕駛沒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開罰1200元到3600元,但儘管看到員警站在路口,還是有不少摩托車駕駛違規穿越,吃上罰單,而除了駕駛之外,行人不走斑馬線也得開單,甚至在行進間當低頭族,照樣要罰300元。
斑馬線上,男子邁開步伐,走到一半卻被來車擋道,不得不停下腳步,但其實駕駛已經違法,因為沒有禮讓行人,保持一個車身寬。記者:「是說會被搶道嗎?」行人:「對對,撞到還是我拿命來賠呀,對不對。」
維護行人路權,警方大清早來到路口,看到警察站崗,民眾相當守規矩,卻還是有摩托車駕駛貪快,不讓路人。員警vs.摩托車騎士:「你如果要過馬路的時候,有行人在走,要讓行人,你要先停下來。」
汽車、摩托車甚至是自行車,沒讓行人最高挨罰3600元,但走路的人也不是權力無限上綱,像這樣隨意穿越路口,還不走斑馬線,開罰!綠燈行進間當低頭族,開罰!
開車的、走路的都得遵守規矩,否則荷包消瘦事小,真讓自己受到傷害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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