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一處綠地新光大道,長6百公尺,卻架設了2百多座的路燈,花了納稅人2千多萬元,而且裝這麼多座路燈,一個月電費就要7萬多塊,民眾認為是浪費公帑,不過工務單位回應,亮一點比較安全。
寬80米的林蔭大道,數一數1、2、3、4、5、6,6排路燈,種類並不相同,上面標有路名方向的大型共桿式路燈,一座價值40萬,小型的單面的一座也要20萬,另外像這種觀景燈則要價兩萬,新光大道上6排加起來共有244座路燈,造價2千多萬,到了晚上真是燦爛。
不過注意看,新光大道其實人不多,甚至有點冷清,花這麼多錢,路燈每個月還要消耗7萬6千元的電費,這也難怪民眾一點都不領情,甚至批被批浪費。
民眾:「太多一點。」民眾:「他這個燈多一點,而且沒有限制就是開很久。」
路燈的爭議工務單位強調當初架設取得里民同意,而且就算太亮了,也總比光線不足來得好,因此否認設計不當,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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