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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11個月課泡湯! 婦控健身房疏失損權益

記者 王柔婷 / 攝影 武紹隆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0/13 19: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健身房糾紛再起!高雄一名王小姐跟丈夫7年前各花1萬6千多買18個月健身課程,期間碰上小孩出生、工作問題,王小姐跟先生持續請假5年多,去年發現請假日期快到了,打電話問櫃台,對方答的卻是王小姐的會員日期,讓她誤會以為請假日還沒到期,錯失再次請假時機,也讓剩餘11個月課程全泡湯,認為健身房有疏失,不過對方也說,王小姐請假日期到期後,一直沒收到主動申請書,才會依照正常程序開卡,沒有疏失。

許多民眾選擇花錢到健身房,高雄一名王小姐7年前跟丈夫到世界健身俱樂部高雄分店報名,兩人各花了16888元報名18個月健身課程,期間因為工作、懷孕、照顧小孩,夫妻倆持續請假長達5年,想再申請卻引發爭議。投訴民眾王小姐:「跟我說的是到期的日期,等我要請假的時候,哇,已經過期了。」

秀出這幾年來的請假證明文件,上頭明確勾選的是照顧2歲幼兒,王小姐說她請了5次假,每次都照規矩來,健身房也都會核可,與先生沒用完的11個月課程,真的是因為照顧孩子分身乏術,才會不斷請假,但主動打電話去詢問,櫃台卻告知錯誤訊息,把會員到期日期當成請假到期日,雖然自己覺得怪怪的,再次跟櫃員確認無誤才會相信,怎麼最後變成是自己沒注意請假到期日。健身房主管vs.投訴民眾王小姐:「我懂,因為公司認為那妳也沒辦法提出相關的證明,那公司不認同這樣的(口頭)方式。」

健身房員工:「一次請假的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除非你有重大的事情。」

實際到健身房詢問,發現店員的確會詳細告知請假方式,也表明請假日期會由手機MAIL告知,健身房也表示沒收到王小姐再次請假申請,認定是會員自己疏忽,但王小姐無法接受,也要再跟消保官討論,替自己討回公道。

#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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