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在台北縣樹林的牛肉麵老店,老闆相信自己的手藝一級棒,就將店名取為「天下第一好吃」,沒想到另一家在台北縣,以連鎖店方式經營的店,也取名叫「天下第一好吃」,老店老闆氣不過告上法院,果然獲得勝訴,原因不在口味,而是老店的老闆,早在10多年前就登記註冊,獲得了商標權。
左邊這家叫天下第一,右邊這家也叫天下第一,兩家牛肉麵店都說自己是冠軍,最後法官介入,判了高下,不過裁決的不是口味,而是商標。
他是獲得勝訴的陳明正,對於手藝相當自豪,不但立匾強調師承總統級大師,還相當臭屁將店名取為天下第一,而陳明正非常有商標權的概念,早在84年就把已經開了多年的麵店,登記註冊,取得專利。
勝訴店家負責人陳明正:「我的客戶去發現到,他到冒用店裡去吃麵,感覺到說怎麼差那麼多?冒用的時候,我有跟對方講,他還是沒有改進,我就是賭一口氣啦!」
被陳明正指為冒用商標的,剛好也姓陳,原本經營麵條工廠的陳榮添,陳榮添說,當初只是想要為連鎖店取個好記又響亮的店名,怎麼知道連天下第一都已經被人拿去註冊。
記者:「會不會覺得很冤枉?」敗訴店家負責人陳榮添:「沒有辦法呀!我想大家和氣生財,最要緊。」
法官認定已取得商標權的陳明正,商譽確受影響,因此判決冒用的陳榮添拘役40天,緩刑3年,而陳榮添為了表示歉意也已經招牌改為天天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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