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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財損別自認倒楣!「災損抵稅3步驟」先拍照 錯過30天就沒了

記者 萬紹安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6 17:5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6 17:50
豪雨造成財損記得拍照存證可減稅。(圖/TVBS資料畫面)
豪雨造成財損記得拍照存證可減稅。(圖/TVBS資料畫面)

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影響,各地可能出現豪雨災情。財政部北區及中區國稅局提醒,若民眾或營利事業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可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國稅局表示,許多民眾會在災後第一時間清理家園,但動手前務必先拍照存證,並備妥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受損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後續申請稅捐減免。

 
 

可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 國稅局:將從寬從速協助

國稅局指出,民眾除可臨櫃或郵寄申請外,也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辦理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更快速便利。

國稅局表示,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受災民眾及營利事業辦理各項稅捐減免;若對申請規定或方式有疑問,可至各區國稅局災害損失專區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
 


#颱風#豪雨#災情#財產損失#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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