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居高不下,年輕夫婦想有個窩已經不簡單,沒想到還碰上房仲用已賣出的屋子追價;新北市一對王姓夫婦投訴,他們在9月10日跟房仲看了一間300萬的房子,因為非常喜歡,馬上就簽斡旋書付6萬訂金,但隔天房仲卻以有新的競爭者,要他們再多出價50萬,他們想向屋主求證,沒想到因此得知,屋子已經在房仲要他們追價的當天,以低於300萬的價格賣給了其他人。
2房1廳,華廈周邊還有學校、商店,以低於當地房價近2成,開價300萬,立刻吸引王姓夫婦下單,但沒想到卻引發買賣糾紛。投訴人:「屋主是說他(開賣)隔天的下午,就已經跟仲介簽約(賣出)了,但仲介那邊是跟我講說還沒有賣出去,有跟他講說要不要說實,他們就是堅持說沒有呀,沒有賣出去。」
全程委託五股這家房仲,9月10日他們看完屋,就簽了斡旋書,付訂金,隔天11日,仲介以有競爭者為由,要他們再加價50萬,但13日屋主卻證實,房子在11日就已經賣出。
屋主:「禮拜二下午,我就跟那個(其他買方)簽約了,他還沒有跟你們告知說,這個已經售出了?」投訴人:「沒有,他完全沒有告知,而且還跟我們講說,你的鄰居出了350(萬)跟你買,問我們要不要再加價。」
錄下跟屋主對話,質疑房仲不老實,因為簽下斡旋書,等於是閉鎖期,不能再收其他委託,防止再追價,只是過去也曾出現過,同公司房仲私下競爭、搶案件,甚至是找人頭客戶賺差價情況,儘管最後總公司坦承是溝通疏失,會加強訓練,但專家也提醒,如果碰上房仲口頭追價,最好是要求對方提出其他的出價斡旋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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