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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繳國庫!交通部新修法「不只罰駕駛」乘客連坐罰1萬5

記者 陳昫蓁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2 15: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2 16:03
毒駕意外頻傳!交通部預計修法。(圖/AI生成)
毒駕意外頻傳!交通部預計修法。(圖/AI生成)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交通部長陳世凱透露,罰鍰將大幅提高,汽車毒駕最高罰鍰從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則從1萬元提高至9萬元外,並採累犯加重、無上限累加處理,就算沒開車,但吸食毒品也最重也可能吊銷駕照,同時明知駕駛人吸毒仍搭乘車輛的成年乘客,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
 

毒駕意外頻傳!交通部出手了 罰鍰大幅提高

因應毒駕頻傳,交通部長陳世凱指出,交通部已檢討並擬定修法內容,將汽車毒駕最高罰鍰從現行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則從1萬元提高至9萬元,並採累犯加重、無上限累加處理。同時,明知駕駛人吸毒仍搭乘車輛的成年乘客,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強化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

 
針對駕照資格,陳世凱表示,未來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便未從事駕駛行為,也將直接吊銷駕駛執照;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駕照。修法重點為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藉由從源頭控管降低毒駕風險。

交通部本次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

此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
 

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


毒駕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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