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每個人都要經歷的課題,如果遇到至親之人的離開,在消化情緒的同時,後續的文件處理更是首要之務;律師蘇家宏提醒,如果遇到親人過世,千萬不要用逝者的名義做任何事情,否則不僅可能纏上官司,更可能喪失繼承權。
親人過世5件事別做
蘇家宏律師指出,首先不要去銀行領對方的錢,其次就是不要用逝者的名義做任何事,否則就是偽造文書。接著蘇家宏律師也提醒,如果逝者留有遺囑,千萬不要藏起來,否則會喪失繼承權。第四點則是不要霸占逝者包含房子以內的財產,最後則是不要以鑽漏洞的心態去逃稅。
律師親曝常見盲點
蘇家宏律師解釋,人過世之後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會自動停止,而即使沒有子女,配偶也未必是唯一繼承人。蘇家宏律師提醒,任何可能影響其他繼承人權益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偽造文書、詐欺銀行及侵占遺產等法律責任,因此任何行為都需要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正規法律標準是什麼?
蘇家宏律師說明,人過世後須要先完稅,再持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徵得全體繼承人的同意後,才能動用逝者的帳戶及名下資產。值得注意的是,銀行作業便民程序上,一定金額下不一定需要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書,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就可以提領。至於部分民眾可能會擔心「遺產自動歸國庫」的問題,蘇家宏律師解釋,除非無人繼承,或是繼承人全數拋棄繼承,遺產才可能歸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