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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便宜租「凶宅」 房仲生意「溜滑梯」

記者 簡大程 宜蘭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6/11 13: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宜蘭羅東有一棟民房,2年前發生因為發生命案成了凶宅,但過了1年,有房仲業者看上這間凶宅,因為貪便宜,以1個月8千元租金租下來當辦公室,但住進去後不但業績下滑,還有員工都繪聲繪影說怪怪的,還紛紛離職,老闆很後悔,迅速搬走。

住進「凶宅」真的會有倒楣事發生嗎?民國94年5月27日,林姓男子疑似酒後發狂,拿出鐵條對老婆作出變態行為,導致妻子下體出血過多死亡,也讓這間屋子,成了民間習俗中不吉利的「兇宅」。

沒想到1年後有仲介業老闆貪便宜,以1個月8000元的租金,租下了這間房屋,當自己的仲介公司辦公室,沒想到從此狀況不斷。

老闆娘:「有2個(員工)有感受到,她說她從廁所出來,哪個地方,眼角撇到黑影還是怎樣,那另外一個,她是就是說,她說她能夠感應說,她會說大姊(死亡女子)在樓上活動,然後我兒子就是小電視在那邊,在那邊玩遊樂器,雙打的,他就一個人在那邊玩,玩一玩就另外一只會動,另外一只(遊樂器)按鍵說會動,結果我就覺得,這種東西我很難解釋啊。」

而且老闆說他的業積從此一路下滑,房仲生意總是到了快談成了,就告吹。老闆就這樣撐了1年,決定還是要搬家,但鄰居卻覺得,生意不好,可不是「凶宅」的錯。鄰居:「我看應該是(和凶宅)沒關係,因為人都是這樣啦,只要你人不順利,你就會想說,是不是這個(凶宅)引起的。」

精神科醫師也說,其實人們住進凶宅,心中已經有了恐懼感,在自己嚇自己的情況下,就會對環境過度敏感,說穿了就是心理作用,穿鑿附會嚇自己罷了。

#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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