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普發現金!東部1地區「每人領3千元」 領取辦法一次看

實習編輯 黃宇辰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20 17:1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0 17:11
台東東河鄉民眾看這邊!6月10日至7月31日每人可領新臺幣3,0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東東河鄉民眾看這邊!6月10日至7月31日每人可領新臺幣3,0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東東河鄉民眾看這邊!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今(20日)公布,115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將發放「115年度振興經濟金」。每人可領新臺幣3,000元,領取辦法一次看!


可領取3,000元的對象、辦法一覽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今(20日)在臉書公布,為促進地方發展,宣布自115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將發放「115年度振興經濟金」。領取對象,115年3月20日前已「連續設籍於東河鄉滿6個月」且發放日「仍在籍」的居民發放。名單將依戶政機關提供之名冊為準,確保資格審查嚴謹。每人可領取新臺幣3,000元,發放方式為現金或匯款,若選擇匯款需提供帳號。
 
 

領取方式多元 攜帶證件至指定地點


鄉親須依戶籍地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興昌村、隆昌村、泰源村、北源村、尚德村須至各村辦公處,都蘭村則於老人會館(都蘭村363之1號),東河村則至鄉公所民政課。領取時,需攜帶戶口名簿或最新戶籍謄本、印章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代領與委託領取 需帶文件一次看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將發放「振興經濟金」。(圖/翻攝自臉書「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代領與委託領取,非直系親屬則需出具委託書。(圖/翻攝自臉書「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如需同戶代領,直系親屬「免附委託書」,非直系親屬則需出具委託書。委託領取時,必須準備委託書、戶口名簿、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受託人印章。民眾若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民政課詢問:089-896200 分機 202
 


#臺東縣#東河鄉#振興經濟金#3#000元#領取辦法#台東東河鄉錢怎麼領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61

0.0526

0.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