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錢了,符合資格就能連領3個月1.2萬元補助!為因應國際經貿變動及美國關稅政策對產業造成的影響,協助失業勞工儘速重返職場,勞動部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鼓勵企業以「先僱用、後訓練」方式進用失業勞工,提供雇主每人每月1.2萬元的工作崗位訓練費。
勞動部指出,「工作崗位訓練」由企業依實際職務需求規劃訓練內容,並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勞工。新進人員在正式僱用後,由職場導師進行實務指導,從工作流程、專業技能到實際操作逐步學習。
「勞工就業通計畫」申請條件
勞動部表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針對失業30日以上,但已具備足夠技能的受影響失業勞工,運用僱用獎助鼓勵雇主釋出工作機會,雇主以按月計酬全時僱用且僱用滿30日以上,即可申請「僱用獎助」每人每月補助6000元,最長6個月。
如果失業勞工技能還不符合職缺要求,則可採「先僱用、後訓練」的模式,由雇主安排職場導師提供勞工需要的職務訓練,勞動部則補助雇主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補助1.2萬元,最長3個月,同一年度內申請額度最高可達18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