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026育兒減少工時計畫開跑!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的家長,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接送小孩,可領薪資80%補助,最高領15000元。本文整理育兒減少工時申請條件、公務員適用資格與育兒津貼重複領取規則及補助試算,教你如何提早下班接小孩且薪水不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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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減少工時是什麼?2026年勞動部與北市試辦計畫解析
2026年勞動部育兒減少工時試辦計畫,是指受僱者在撫育3歲以下子女時,可向雇主申請每天減少1小時工時、每個月至少10天並持續3個月,由政府補貼時數薪資的80%,每位受雇者最高補貼15000元、企業則是最高10萬元。
另如A的薪資為3萬6千元,申請了減少工時40小時,那麼計算為:36000 ÷ 30 ÷ 8,時薪為150元,150X0.8X40為4800,因此總共可以請領4800元。
此計畫打破過去減時不給薪的困境,旨在減輕育兒家長的經濟負擔並提高友善職場環境。
事業單位:
- 登記在台北市的事業單位
- 受雇員工設籍台北市
- 全時工作者
- 薪資達到最低工資
員工資格:
- 家中育有12歲以下的子女。
- 送托於合格立案的托兒機構、居家托育或國小就讀,有親自接送的需求。
台北市這個做法,可以看成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的升級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指出,如果受雇於超過30人的公司行號,家中育有未滿3歲的子女,可以向雇主要求以下兩項的其中一項,雇主不得拒絕,也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
- 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減少的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 調整工作時間、不扣薪。
- 如果公司行號未滿30人,則與雇主協商、雙方合意後辦理。
從《性別平等工作法》條文可以看到「不得請求報酬」和「30人以上公司行號」,這也是為什麼台北市試辦的計畫如此重要,因為解決了法律原條文「不得請求報酬」的痛點,並且嘗試透過政府補貼企業,打破「減時即減薪」的法律限制。
2026育兒津貼到幾歲?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與減少工時補助能同時領嗎?
根據行政院的資料,目前育兒津貼可領取至幼兒滿5歲前夕,第1名子女每個月5000元、第2名子女每個月6000元、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個月7000元。
目前的政策允許家長在申請「減少工時薪資補助」的同時,依然保有領取「育兒津貼」的資格,但若正處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且領取津貼者,則無法重複申請減少工時補助。
2026育兒補助指南:二階段極大化權益
- 第一階段:【育嬰留停】暫時放下工作,專心顧小孩
在育嬰留停的期間,還可以同時請領育兒津貼,因此假如勞保月投保33,300元、家中有1名1歲幼兒,那麼共可以領到31640元。
- 第二階段:【復職減工時】剛回職場,想提早下班接小孩
- 送托公共化托育機構:每個月7000元。
- 準公共托嬰中心或準公共保母:每個月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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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育兒減少工時新政:公務員適用嗎?
公務員育兒減少工時主要依據《公務員服務法》和《性別平等工作法》。《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指出,公務員每天工作8小時,不得遲到早退,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銓敘部指出,這裡可以援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條當中規定的「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所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的規定公務員也可以用,兩者合併,就成為公務員育兒減少工時主要依據。
2026年起行政院優化相關配套,公務員申請減少工時期間薪資不受損且不影響考績。那麼台北市公務員也可以享受育兒減少工時的政策嗎?答案是不行。
粉絲團「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指出,這項計畫的經費來自「勞動局」,補貼對象是「民營企業雇主」,法源是《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適用的《公務員服務法》不相容。不過公家單位公司化的單位可能有機會,例如捷運公司、悠遊卡公司等等。
以下整理三種勞工津貼和優惠措施:育兒津貼、托育津貼、育兒減工時的內容、適用對象與金額比較:
| 育兒津貼 | 托育補助 | 育兒減少工時 | |
| 主要作法 | 直接匯款進戶頭 | 補助家長將孩子送往合法托育機構的費用 | 每天縮短 1 小時工時,政府補貼縮減的工資 |
| 對象 | 0歲至未滿5歲、未領取任何托育補助 | 0歲至3歲,送往公托、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者 | 家中有3歲以下的孩童,可與資方協商;台北市則是規定家中有12歲以下孩童即可 |
| 發放金額 | 第1胎:5000元 第2胎:6000元 第3胎以上:7000元 | 公托:7000元 準公托、保母:13000元 | 台北市新作法,減少 1 小時之薪資,政府補助8成薪水 (減時不減薪) |
| 申請門檻 | 無,有生育孩子皆可 | 須送往有簽約的「準公共」或「公立」機構 | 受僱於30人以上公司(30人以下需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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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減少工時計畫申請書怎麼寫?申請流程與必備文件教學
申請育兒減少工時需準備育兒減少工時計畫申請書、實施計畫、受雇子女名冊跟受雇者身分證影本,並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請,申請日期為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以「紙本送件」為準。
不過目前申請育兒減少工時主要是以「公司行號」為單位、沒有個人申請的表格,所以實務上,應該是企業人資或業務負責人會先向內部統計有多少人要申請育兒減少工時、每個人總共減少的時數等等,等確定後再取得員工的子女名冊和受僱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後,業務負責人要在10月31日前,將領據、金融機構帳戶影本、受僱者出勤紀錄、薪資明細、薪資匯款紀錄提供給台北市勞動局核銷相關費用。
2026育兒減少工時常見問題QA
台北市的育兒減少工時即將上路,以下整理最熱門的問題,為您提供即時解答。
Q1:兼職員工是否為補助對象?
不行。育兒減少工時的對象為《勞基法》第30條提到法定工作時間約定的全時工作者。
Q2:雙親於同一公司工作,親自接送同一名子女,可以分別申請嗎?
雙親如果以輪流方式於不同工作日親自接送同一名子女,可以分別申請;如果雙親申請工作日重複則無法受理申請。
Q3:有兩個小孩可以減2小時嗎?
勞資雙方可以協商減少更多工時,但補助上限仍是員工時薪的80%,計劃期間每名員工最多補助15000元。
Q4:可否於核銷時新增補助員工名單?
可以。補助金額以雇主提交的「申請補助受僱者名冊」為審核依據。在10月31日核銷截止前,如果有新增員工,雇主僅需在辦理核銷時,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即可,不需重複繁瑣申請。但不論公司申請人數多寡,每家事業單位累計領取的總補助金額,還是以10萬元為上限。
Q5:計畫中提到「且於本計畫期間至少實施3個月」是否須為連續月份?
不用,只需要在核銷前,任3個單月執行即可。
Q6:如果員工離職或到職期間短、執行期間不足3個月可以核銷嗎?
可以。雇主可以向勞動局核銷,勞動局會依比例提供補助。
Q7:如果在減工時當天請特休1小時接送子女,這樣符合申請補助資格嗎?
不符合。這個計畫是由勞雇協商後以書面載明實施,員工不用辦理請假,雇主也不可要求員工以請假方式來處理。
Q8:如果在減工時當天勞工請事假,那麼那天還可以核銷嗎?
不一定。如果員工當天請假,不屬於上班當日因接送子女需要而減少工時1小時,就不符合補助對象資格;如果是請假半日,但出勤的半日有接送子女需求,勞雇雙方仍可協商約定減少工時1小時,雇主也可向勞動局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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