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開始基本時薪規定是95元,但台中有名大學生,指控打工的飲料店時薪只有60,她說原本該領1萬元,但老闆時薪算60只給了5千多,老闆說不清楚7月後時薪95的規定,如果工讀生表現好,才有機會加薪到95元以上,但勞工局說,依法最低時薪就是95,業者違法最多可罰6萬元。
孫同學暑假到飲料店打工,時薪只有60元。孫同學:「怎麼會這麼少?很不合理。」
用95元計算,她打工總時數112小時,應該是10,640元,實際上只領了5,880,不但時薪用60計算,甚至前3天不算工資。孫同學:「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前3天,他(老闆)說是訓練期,不會算薪水。」
孫同學指控飲料店工資不合理,老闆怎麼說。遭控飲料店老闆:「訓練期(不算)薪資,所有員工都知道,你覺得合理就來受訓,你覺得不想來,一開始就不要來。」
老闆說,工讀生起薪的確是60,他會考核個人工作狀況,表現好的最多加薪到110,但這樣自訂時薪,不怕違反規定嗎?遭控飲料店老闆:「我們對7月1日之後,政府規定95元這個事情沒有注意到。」
老闆說,如果新人時薪一律95元,每家飲料店都做不下去,但勞工局表示,基本時薪依法就是95,店家違規最高可以開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