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洪姓騎士本月初沿台一線省道從橋頭前往岡山途中,收到一張超速罰單,金額高達1萬2千元。洪先生事後重返現場查看,發現測速照相警示牌疑似被前方反光鏡及分路警示牌遮擋,導致他未能及時注意,同時他也質疑警示牌的規格與高度不符規定,已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事發地點位於橋頭區成功北路,該路段台一線設有分隔島,將四輪快車道與機慢車道分開。洪先生表示,他當時沿著機慢車道直行,完全沒有看到警示牌,因為牌面被前方桿子擋住。他進一步查閱相關法規後,發現警示牌尺寸似乎不符合規定,依規定邊長應達90公分。

有騎士認為警示牌確實不明顯,因為躲在桿子後面;也有騎士表示,遠遠的可能要特別注意,若沒有習慣觀察,確實有可能錯過。該路段雖為省道,但機慢車道限速僅40公里,警方為維護行車安全,會在前方路口不定時擺放移動式測速照相,卻意外引發爭議。

高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表示,警示牌的牌面大小及設置高度均有相關規定,民眾若對舉發內容有疑義,可向交通局裁決中心陳情。單就設置規則而言,該警示牌規格並無問題,但現場環境確實引發爭議,洪先生已提出申訴,最終結果將由交通局綜合研判後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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