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消防局爆發官員以安檢不合格為由,向廠商收賄,並要求捐贈物品,檢調偵查終結,將消防局長及業者等4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這起貪污案件,起訴層級最高的是苗栗縣消防局長石德忠,求刑14年徒刑,災害預防課長謝宗龍,具體求刑25年,消防業者簡昆銘、吳蔡福,則分別求處10年跟12年徒刑。檢方調查,被起訴的消防局官員,以消防安檢做為手段,收取業者不當利益,導致消防安檢未能落實,嚴重影響民眾生命安全,因此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