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因應115年春節即將到來,縣長徐榛蔚關心弱勢民眾生活需求,指示社會處於2月10日依原訂期程撥付各項社會福利津貼,確保低收入戶、兒童、身心障礙者及中低收入老人等基本生活無虞。此外,為協助13鄉鎮市3,448戶低收入戶安心過年,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800元將提前於2月10日發放。
春節慰問金提前發放 3,448戶低收入戶受惠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因應春節將至,針對全縣13鄉鎮市低收入戶共3,448戶,原訂2月13日發放的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800元,特別提前至2月10日撥付,此舉有助弱勢家庭提早因應年節生活所需,也展現對弱勢族群的貼心關懷。
2月各類社福津貼如期撥付
社會處說明,2月份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兒童及高中職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等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將於2月10日依原訂期程發放,確保弱勢族群基本生活照顧不中斷。
加發生活補助金細節 依特別條例規定實施
另外,根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自115年1月至116年1月,衛生福利部針對未受政府公費安置,且領有相關生活補助的弱勢民眾加發生活補助金,列冊低收入戶每人1,00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750元,及其他符合資格者每人500元,1月份加發款已於1月23日發放,2月份將於2月10日同步撥付。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或婦幼科,也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詢問,提供專業協助,讓有需求的民眾獲得即時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