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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領錢!花蓮縣府「春節慰問金、各項社福津貼」10日全入帳

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08 12:2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8 12:35
縣府春節慰問金、各項社福津貼提前至10日發放。(圖/花蓮縣政府)
縣府春節慰問金、各項社福津貼提前至10日發放。(圖/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因應115年春節即將到來,縣長徐榛蔚關心弱勢民眾生活需求,指示社會處於2月10日依原訂期程撥付各項社會福利津貼,確保低收入戶、兒童、身心障礙者及中低收入老人等基本生活無虞。此外,為協助13鄉鎮市3,448戶低收入戶安心過年,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800元將提前於2月10日發放。
 

春節慰問金提前發放 3,448戶低收入戶受惠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因應春節將至,針對全縣13鄉鎮市低收入戶共3,448戶,原訂2月13日發放的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800元,特別提前至2月10日撥付,此舉有助弱勢家庭提早因應年節生活所需,也展現對弱勢族群的貼心關懷。
 

2月各類社福津貼如期撥付

社會處說明,2月份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兒童及高中職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等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將於2月10日依原訂期程發放,確保弱勢族群基本生活照顧不中斷。

 
 

加發生活補助金細節 依特別條例規定實施

另外,根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自115年1月至116年1月,衛生福利部針對未受政府公費安置,且領有相關生活補助的弱勢民眾加發生活補助金,列冊低收入戶每人1,00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750元,及其他符合資格者每人500元,1月份加發款已於1月23日發放,2月份將於2月10日同步撥付。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或婦幼科,也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詢問,提供專業協助,讓有需求的民眾獲得即時服務。


#花蓮縣政府#春節慰問金#低收入戶#社會福利津貼#弱勢民眾#生活補助金#身心障礙者#13鄉鎮市#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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