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於本月4日接獲通報,在口湖鄉一魚塭旁遭亂丟316隻死鵝,追查之後發現來自四湖鄉的一處養鵝場,由吳姓飼主主理,且非初次養鵝,鵝隻確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雲林縣政府動植物依標準作業程序,撲殺該場7週齡肉鵝1626隻,並督導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作業,針對業者隱匿不報,後續將依法開罰。

飼主非首次養鵝 最高可罰100萬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針對四湖鄉某案場隨意棄置,未主動通報疫情之行為,縣府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不予補償撲殺動物與銷毀物品的損失,並處最高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死亡禽隻未依規定送化製處理,也將依《畜牧法》裁罰。

雲林動物防疫所長廖培志表示,確診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與廢死禽棄置點都將加強公共區域消毒,同時進行兩處半徑1公里禽場採樣訪視作業,控制疫情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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