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掃除開始!高雄垃圾車一晚2悶燒 「5大危險物」亂丟罰6千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1.31 12:28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31 12:28
民眾亂丟鋰電池,垃圾車中途起火悶燒。(圖/TVBS)

民眾亂丟鋰電池,垃圾車中途起火悶燒。(圖/TVBS)

即將過年家家戶戶大掃除,高雄昨(30)日晚間連續發生2起垃圾車悶燒事件,只見車斗狂冒白煙,嚇壞眾人,所幸及時滅火、無人受傷。高市環保局指出,垃圾車斗內有液壓機壓縮垃圾,電池擠壓破裂會有高溫及火花,易引起燃燒,呼籲鋰電池等危險品勿再亂丟垃圾車,違者最重可罰6000元。《TVBS新聞網》也整理出「5大類危險物」回收方式,當心別受罰。

一晚2垃圾車悶燒都是亂丟鋰電池釀禍

昨天晚間高雄發生2起垃圾車悶燒事件,分別在新興區復興一路及左營區西陵街,只見正在執行清運作業的垃圾車斗狂冒出白煙,清潔人員見狀立即依標準作業程序停車、卸載垃圾並進行滅火,所幸未釀傷亡。

民眾亂丟鋰電池,垃圾車中途起火悶燒。(圖/TVBS)
民眾亂丟鋰電池,垃圾車中途起火悶燒。(圖/TVBS)


環保局調查,這2起悶燒案都與鋰電池未分類回收混入一般垃圾有關,因為垃圾車在清運過程中,車斗內有液壓機壓縮,混入垃圾中的電池會因擠壓破裂產生高溫及火花,引起燃燒,不只危及清潔隊員安全,也可能造成垃圾車、焚化設備損壞,相當危險。

民眾亂丟鋰電池,垃圾車中途起火悶燒。(圖/TVBS)
民眾亂丟鋰電池,垃圾車中途起火悶燒。(圖/TVBS)

別亂丟違者最高罰6千

正逢歲末大掃除,務必要正確分類,其中有「5 大危險物品」必須丟對地方,違者將依《廢清法》第12條,處1,200至6,000 元罰鍰。

「5 大危險物品」處理方式及回收方式如下:

危險物品

處理方式

回收方式

鋰電池


行動電源

放電完後在正負極黏貼絕緣膠帶

單獨交由資源回收車


至連鎖超商或超市的電池回收

香灰


金紙餘燼

澆水完全熄滅後裝袋

丟垃圾車

高壓瓶罐

排空內容物,打包加註「內有高壓瓶」警語

交由資源回收車

食用性粉狀物

混水攪拌

丟廚餘

滅火器


瓦斯桶

不屬於清潔隊回收範圍

由原購買店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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