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過年家家戶戶大掃除,高雄昨(30)日晚間連續發生2起垃圾車悶燒事件,只見車斗狂冒白煙,嚇壞眾人,所幸及時滅火、無人受傷。高市環保局指出,垃圾車斗內有液壓機壓縮垃圾,電池擠壓破裂會有高溫及火花,易引起燃燒,呼籲鋰電池等危險品勿再亂丟垃圾車,違者最重可罰6000元。《TVBS新聞網》也整理出「5大類危險物」回收方式,當心別受罰。
一晚2垃圾車悶燒都是亂丟鋰電池釀禍
昨天晚間高雄發生2起垃圾車悶燒事件,分別在新興區復興一路及左營區西陵街,只見正在執行清運作業的垃圾車斗狂冒出白煙,清潔人員見狀立即依標準作業程序停車、卸載垃圾並進行滅火,所幸未釀傷亡。

別亂丟違者最高罰6千
正逢歲末大掃除,務必要正確分類,其中有「5 大危險物品」必須丟對地方,違者將依《廢清法》第12條,處1,200至6,000 元罰鍰。「5 大危險物品」處理方式及回收方式如下:
| 危險物品 | 處理方式 | 回收方式 |
| 鋰電池 行動電源 | 放電完後在正負極黏貼絕緣膠帶 | 單獨交由資源回收車 至連鎖超商或超市的電池回收 |
| 香灰 金紙餘燼 | 澆水完全熄滅後裝袋 | 丟垃圾車 |
| 高壓瓶罐 | 排空內容物,打包加註「內有高壓瓶」警語 | 交由資源回收車 |
| 食用性粉狀物 | 混水攪拌 | 丟廚餘 |
| 滅火器 瓦斯桶 | 不屬於清潔隊回收範圍 | 由原購買店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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