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頂大溫姓替代役男,25日凌晨2時許,酒後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化計程車,自文山區返回新北板橋住處途中,疑似因踢到駕駛座椅背,林姓運將竟在快速道路上要求溫男下車,隨後溫男倒臥車道,連續遭後方4輛車輾過,最終頭顱破裂、四肢骨折變形慘死。事件曝光後引發譁然,律師王至德發文分析,後來輾過的4輛車司機可能構成過失致死罪被偵查,民事上恐怕會由這5個司機負連帶賠償責任。
大多運將對酒醉乘客既愛又恨
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指出,大部分的計程車司機其實對於喝醉酒的客人既愛又恨,愛的是一筆筆的車資收入,恨的是不小心就會載到吐在車上的乘客。不過有少部分的計程車司機倒是專門做這種爛醉客的生意,反正他們的車本來就爛爛臭臭的,根本不差一個嘔吐味,只要爛醉客吐了,他們便索取8000至1萬的清潔費,對於他們來說,清潔時間就是等洗車的賺錢時間。
錄音內容與司機所述不符
王至德認為,對於計程司機而言,發現這個乘客已經爛醉,可能對他本來就有戒心,因此在感覺自己的椅背被踢的時候,自然會很火大,而且很想擺脫這個爛醉客,於是一怒之下就把這個麻煩丟下車。他提到,「奇怪的點是車上只有錄到司機的聲音,頂大生完全沒有回嘴,跟司機一開始所說發生口角並不相符,如果說頂大生是故意踹椅背,怎麼會完全沒說話?如果說有爭執,又怎麼會沒有頂大生的聲音?如果頂大生是醉到不省人事,那是怎麼下車的?」因此他推論,溫姓替代役男很可能是在爛醉的狀況之下被司機硬拉下車的。
運將在危險地點丟包乘客 恐構成遺棄致死罪
王至德續指,司機在乘客上車之後卻把乘客丟在快速道路上,除了違反道路交通規則外,因為乘客與司機間的運送契約關係,也讓司機對於乘客負有一個保證人地位,也就是司機不能隨便的把人丟在危險的地方,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遺棄致死罪。但司機還有打電話報警,多半會被法官排除殺人罪的故意。
後方4輛車恐構成過失致死罪 由5司機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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