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土地申報晚一天就漲價了!許多人趁年底出售或贈與土地,新竹市稅務局提醒,土地公告現值為土地移轉時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基礎,114 年底訂約出售或贈與土地者,未在30天內完成申報,可能因改用115年的公告現值,稅負暴增。

新竹土地公告現值調漲
地增值稅依土地公告現值計算,而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新竹市115年土地公告現值平均調漲2.93%,若民眾於114年底簽約移轉土地,若未於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會改用115年的新公告現值來課稅,稅金可能會直接漲價。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土地買賣或贈與移轉,應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人如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可按「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若超過30日始申報,則須以稅捐稽徵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
跨年「晚一天」申報稅金差超多
稅務局提醒,年底移轉土地的民眾一定要特別留意,只差一天,適用的公告現值就可能差一年,影響稅額相當大。凡是在114年12月31日以前簽約的案件,務必把握30天申報期限,才能用舊年度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