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先生夫妻因到機場替小姨家中寄養的女童送機,遭社會局撤銷寄養家庭資格。社會局強調,寄養結束後私下探查寄養童新家庭個資,嚴重干擾寄養童適應,寄養家庭禁止私下接觸結束寄養的孩童。由於寄養家庭難尋,加上安置需求高,學者也說機構逐漸轉型為「類家」環境安置。

謝先生夫妻失去寄養資格的主因,是替小姨家中寄養的女童到機場送行。該名女童於2020年寄養在謝先生小姨家中,從1歲3個月待到6歲7個月,共相處5年多,但謝先生和妻子並非主要照顧者。謝太太表示,協會有說明不管什麼狀況都不能送機,但畢竟有那份感情,想說可以幫妹妹看一下,因為出養過程,都沒有給妹妹相片。謝太太也提到,會知道這班機是社工不經意提到的。

謝先生家庭從2017年開始擔任寄養家庭,曾接觸5個個案,接觸最久的約3年多,而謝先生小姨也曾接觸5名個案。社會局兒少科長劉倩如表示,在寄養結束以後私下探查寄養兒的相關家庭個資,甚至在社群公開發文請網友協助,是嚴重違規行為。劉倩如強調,禁止寄養家庭私下接觸結束安置後的孩子,這是全國一致的倫理規範,如在結束安置後私下接觸孩子,將會造成孩子們後續生活適應的困難。
根據寄養規定,若違反服務倫理,包括身體或精神虐待、利用與犯罪、違反探視規定、疏忽照顧、違反保密,以及不配合督導與考核,就可能被撤銷寄養家庭資格。然而要成為寄養家庭並不容易,一開始需要24小時職前培訓,提出審核並提供良民證、居家審核、會談等,最後才交由委員審核是否通過。寄養家庭每月補助金額約3萬元,好不容易培養的寄養家庭若有狀況,通常會柔性勸說、輔導或家訪改進,盡可能留任,因為需要寄養家庭的安置量非常大。
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洪惠芬認為,現今需安置的孩子其實比過去更難照顧,要成為寄養家庭的父母,所需要的知識比過去更高。通常寄養安置以2年為限,時間一到會評估後續處遇,包含延長安置、回歸原生家庭、親屬安置,甚至自立或出養。洪惠芬也指出,近10年來寄養家庭老化中,希望機構安置比例減少,寄養家庭需求也增加,目前正在努力做機構轉型,創造「類家」環境讓孩子被妥善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