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刺激消費並促進經濟發展,推動「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普發現金」加碼方案,1月24日及25日於東、西區共設置136處發放所,向設籍市民發放每人6000元現金。市府提醒,採用實體發放方式,1月16日透過里長、鄰長或里幹事發送通知單及委託書到家戶,民眾須依通知單指定時間、地點攜帶證明文件領取。

普發現金136處據點

普發現金領取資格
符合領取資格須於去(2025)年12月8日前設籍嘉義市,並在12月24日造冊時仍設籍,未於發放日前死亡者方可領取。12月8日前出生且於今年2月6日前完成出生登記、設籍者亦可領取。若未能在主要發放日領取,可於1月30日、31日及2月6日、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戶籍所在地聯合里辦公處補領。
普發現金代領須知
市府說明,消費金可由本人親領,亦可委託年滿18歲者代領,攜帶通知單、身分證正本與印章,並附完整委託文件。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領,檢附相關身分及戶籍證明。若無法於上述期間領取,可於3月2日至3月15日申請轉帳,提供線上及紙本方式,款項預計4月30日前撥入帳戶。逾期未領或未申請者將視同放棄,不再補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