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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速車還卡內線!國道警「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 2.7萬人讚爆

編輯 顏敏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4 21:1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4 21:16
小客車以時速86公里行駛於國道內側車道,警察拍照取締。(圖/翻攝自FB國道公路警察局)
小客車以時速86公里行駛於國道內側車道,警察拍照取締。(圖/翻攝自FB國道公路警察局)

行駛在國道上除了要避免超速之外,也要注意車輛速度不能過慢,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見到一輛轎車龜速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時速遠低於該路段最低速限,因此當場拍照舉發,並分享於臉書粉專「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吸引逾2.7萬人按讚。
 

國道警公布龜速車行駛照片

 
國道警察在臉書粉專「國道公路警察局」貼出一張照片,內容為一輛轎車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時速僅86公里,遠低於該路段最低速限110公里,後方車流因此被迫放慢速度,國道警遂當場拍照舉發,「前面就沒車還慢慢開,根本標準路隊長,真是讓人森77,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
 
 

貼文引發大批網友討論與共鳴

 
貼文迅速引發熱烈迴響,累積超過2.7萬人按讚,大批網友留言表示支持,「開86還是在內線是蝦毀啦,乾脆下來用推的好了」、「拜託,多拍一點龜車還有車距的」、「這種龜速車才會造成塞車」、「多取締這些龜速車,出遊暢通,沒煩惱」、「我覺得開慢的更應該重罰,他不只影響了交通,還影響了其他用路人的心情」、「超速過多要扣牌,這不用扣牌嗎」。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於高速或快速道路未達最低速限,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該條文同時規範,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行駛或變換車道、違規減速或停車等行為,皆為可裁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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