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遭站長「記曠職記過」 台鐵員工:惡質
- 記者:劉育瑄|攝影:朱光弘|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10.17 18:18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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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病逝事件,讓外界更關注勞權,沒想到身為國營事業的台鐵,也有員工站出來,怒批請兩天病假卻被站長打壓,更被記曠職、大過處分,台鐵產業工會等勞團,今(17)日一早也前往勞動部抗議,舉牌控訴惡質資方,而台鐵回應,這位員工第2天病假,沒有任何就醫證明和門診收據,才會依規以曠職1天處分。

厚厚一疊藥袋和看診收據,37歲的台鐵員工王傑,從2024年底開始反覆喉嚨和呼吸道感染、發炎,要定期回診,沒想到請病假卻被刁難。台鐵產業工會理事王傑:「原本先請了一天病假去看診,後面我還是不舒服,所以我又再跟長官請了一天病假休養,回去上班才發現病假被不准。」王傑表示,他今年7月14號去看診,隔天需要休養,因此提供看診收據來請病假,沒想到被站長打壓,表示要醫師診斷證明加上建議休養天數,並送出2天曠職加大過處分。後來經過工會申請勞檢,調解撤回1天曠職,但還是堅持記1天曠職加小過。台鐵產業工會理事王傑:「站長是說連兩天以上就要拿出醫生診斷證明,也就是額外付費那種。我說可是我已經有醫療單據了,為什麼還不行?站長他就說因為我們公司規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吳炎烈:「雇主還是要考量勞工的實際情況,依法給予病假。」勞動部表示,勞工因傷病需要治療或休養,得依法請病假,雇主如果拒絕,會違反勞基法。人力銀行則分析,通常請1天病假,公司可能會給較多彈性,但2天以上的話就要有依據。人力銀行發言人莊雨潔:「如果你真的必須要休養的話,也有另外一種做法,就是到醫院請醫師來開所謂的診斷證明,那醫生就會有建議這個休養的天數。」長榮空服員病逝事件,讓外界更關注勞權,勞工就盼台鐵別步入後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