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坐地喊價」貴鬆鬆!台中市府聯合稽查 觸法最高罰9萬
- 記者:傅乙珮
- 發佈時間:2025.10.05 14:0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5 14:00
- 記者:傅乙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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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交通局聯合警察局辦理計程車營業秩序稽查。(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今年十月迎來三個連假,許多民眾會選擇出遊、探親,交通工具就因此格外重要。台中市政府宣布,為避免計程車隨意喊價、收費,將聯合警察局稽查計程車司機,經發現最高開罰9萬元罰鍰。
台中車站、豐原車站等轉運站多喊價計程車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因其不受限班次、時間,方便接送一路直達,是公共運輸系統重要交通工具。台中市所轄近9000輛計程車,今年1到9月下旬,交通局稽查未依規定收費,或逕行喊價等行為的違規計程車駕駛,總計開出64張罰單,取締地區多以台中車站、豐原車站等交通轉運地,而計程車駕駛違規情況包含未依規定收費、未具備機場排班登記證、無有效駕駛執照、無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等情況。
葉昭甫指出,交通局持續宣導計程車駕駛應依規定服務乘客,如有額外向乘客收費或逕行漫天開價,查獲屬實就依規定裁處,最高可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計程車無議價空間 全台乘客皆可檢舉
葉昭甫提醒,台中市所有計程車除部分多元化計程車業者車輛免裝設計程車計費表,一律須安裝計費表跳表收費,並無議價的方式。
交通局說明,民眾有搭車需求時,千萬不要搭乘違規經營的白牌計程車,自用車輛依法不得載客營運,若遇到交通事故,可能無法獲得該有的保險理賠,選擇合法的計程車,安全才能獲得保障。
此外,交通局《公路法》第77條規定若收取超額費用罰鍰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不僅限於特定城市,葉昭甫提醒民眾,若搭乘大眾運輸時有發現不法之處,也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資訊,向「1999市民一碼通專線」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