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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你鄰居說要「丟汽油彈」縱火 屏東男求法官輕判被打臉

記者 林雅婷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01 10:4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1 11:06
屏東黃男僅因細故涉嫌丟擲3瓶汽油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屏東黃男僅因細故涉嫌丟擲3瓶汽油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屏東一名黃姓男子與友人發生爭執,沒想到去年4月4日凌晨前往朋友在潮州鎮住處,丟擲汽油彈洩恨,所幸火勢被鄰居及時撲滅,沒有造成重大傷亡。黃男魯莽的行為也被屏東地院依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判處黃男1年10月徒刑。但他主張事前已告知鄰居要丟汽油彈且損失輕微,希望法官從輕改判,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其行為嚴重危害生命財產安全,駁回上訴。

汽油彈攻擊未釀傷亡 黃男判刑

黃男因與王姓友人發生爭執,在2024年4月4日凌晨2點多,帶著自製3瓶汽油彈、瓦斯罐及殺蟲劑,前往朋友在屏東縣潮州鎮住處。

黃男抵達後,入內理論未果,他竟憤而在上午7點多在王宅門口點燃3瓶汽油彈並丟擲,火勢蔓延至鐵門等處。所幸鄰居發現後及時撲滅火勢,現場未造成重大傷亡及財產損失,警方隨即介入調查。

 
 

已告知鄰居還留在現場觀察 上訴求輕判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依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年10月。不過黃男不服,表示丟擲汽油彈時已告知鄰居,並留在現場觀察火勢是否失控,損失不嚴重,上訴希望法官從輕發落。高雄高分院審酌後,以汽油彈威脅友人,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等原因維持原審判決,不過黃男仍可依法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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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汽油彈#火勢#放火燒燬#縱火#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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