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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統一博愛座改「優先席」圖示 年底前未換最高罰5萬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09 16:3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09 16:39
台鐵博愛座標示改為「優先席」。(圖/翻攝自臉書「路上觀察學院」)
台鐵博愛座標示改為「優先席」。(圖/翻攝自臉書「路上觀察學院」)

立法院7月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避免民眾為博愛座起口角,因此將博愛座更改為「優先席」。交通部今(9)日公告統一圖示,各運具需在年底更換完畢,違反者將依《身權法》99條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

圖中從左至右分別為高齡者、孕婦、行動不便者、攜帶幼童和其他實際需求者。 (圖/交通部)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介紹,圖示按照國際ISO和日本JIS兩大國際性圖標系統的公共圖標繪製,以中性且簡潔的方式呈現,希望能和國際接軌。圖中從左至右分別為高齡者、孕婦、行動不便者、攜帶幼童和其他實際需求者。將要求所有運輸業者年底前完成更換,未在期限內完成將依《身權法》99條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

胡迪琦表示,博愛座並未訂有統一圖示,過去各大眾運輸系統會各自繪設張貼,因此導致民眾誤解博愛座的使用對象,為了讓民眾了解涵義,將配合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完成優先席統一圖示。

設計需求貼紙

若有隱性座位需求,可以使用優先席需求貼紙。業者與民眾皆可自行下載。(圖/交通部提供)

針對有隱性需求的民眾,胡迪琦表示,大眾捷運系統有設計優先席貼紙,其他大眾運輸業者或民眾皆可以自行下載使用。

強調「有需要即可坐」

胡迪琦表示,優先席是採取「優先」概念,未來將會加強宣導相關使用禮儀,讓民眾看見圖示即可了解,「優先席不是長者才能坐,有需求者都可乘坐」。


#立法院#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博愛座#優先席#交通部#圖示#身權法#公共圖標#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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